7月20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尽管浙江大学方面表示处分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但众多网友仍对浙大对于犯强奸罪的努××仅仅进行留校察看这一决定感到震惊与不解。面对质疑,浙江大学最初的说法是“努××家庭贫困”“念其初犯”故给予此项处分。
在此期间,有网友爆料称“涉事的努尔特巴特尔同学,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这位同学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酒”“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努尔特的成绩在120人中排110多名”,更爆出部分校内群聊有女生遭受其性骚扰。而当事人努××则无视对受害女生的伤害,持续在朋友圈分享美食和女友日常。
不久的之前,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学生在临近毕业的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但浙江大学竟对毫无悔意的犯罪学生从轻处理,令人大跌眼镜,也令舆论持续发酵。受舆论影响,浙江大学表示校领导已在重新研究决定。不得不说,正因为有了舆论施压,浙江大学方面才能做出改变,如若没有广大人民的据理力争,是否犯罪者就能高枕无忧,而受害者饱受折磨呢?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讲求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但中国之所以日渐强大是因为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讲究依法治国。民族团结不是纵容犯罪,学校育人不是包庇罪犯,浙江大学这一做法曲解了我国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
真正的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国家根据社会发展不断修改法律,维护人民利益,更需要我们每个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真正的民族团结、人人平等不是对特殊身份的犯罪者进行一味包庇,而是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真正的名校风范不是对犯罪和违规学生从轻处罚,而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维护学生的利益,严惩违法犯罪学生。
唯有依法治国、人人平等,方显法律尊严,唯有道德为先,育人为本,方显名校风范。遵纪守法,育人为本,莫让名校成帮凶。(供稿人:赵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