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亮剑2020】支付宝成了他人的“提款机”? 一条催款信息牵出的支付宝被盗刷案)
7月18日,杨女士将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警察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和800只医用外科口罩送至香河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感谢办案民警帮助其挽回12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情要从5月16日说起。当日上午,情绪异常激动的杨女士来到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刚刚莫名其妙的收到一条支付宝催款3000元的信息,但本人并没有这笔消费。杨女士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在和杨女士交谈中民警得知,杨女士于2011年左右下载并开通了该支付宝账号,没多久,她便更换了手机号,但之前的手机号也没办理注销,开通的支付宝账号自己也一直未使用过。2014年9月份,杨女士在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银行卡内12万余元不翼而飞,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得知系该支付宝账号消费所致,其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警,案件侦破未果。没想到时隔近六年,自己从未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又被盗刷,令杨女士忧心忡忡。
在掌握详细情况后,民警安抚好杨女士的情绪。在民警的指导下,杨女士拨通了支付宝客服,几经辗转,获取到该支付宝相关交易平台记录等信息,并通过客服得知因催款信息发送至133xxx(杨女士之前使用的手机号)无人理睬,故于5月16日发送至杨女士现用手机号上。
民警立即梳理案件线索,诸多疑点指向未注销的133xxx手机号,遂立即拨通该手机号,发现该手机号被一胡姓男子使用,民警推断现机主有重大作案嫌疑,遂迅速锁定嫌疑人胡某,并将该线索移交杨女士先前报警地公安机关。最终,在两地警方的协作配合下,犯罪嫌疑人胡某被绳之以法,杨女士的12万元经济损失顺利被追回。
(通讯员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