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南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
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南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公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网络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17:00。
(三)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由人社局负责审核。
2、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3、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4.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100分。
2、证件审核
面试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若考生笔试通过后因放弃面试或证件审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加权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院校录取批次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办法确定。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笔试、证件审核和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南皮县域外的人员需携带本人七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和证件审核。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人社局将招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注: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8851236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一日
岗位表: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教育局
关于沧县2020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按县政府2020年度工作安排,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小学教师200人,幼儿园教师10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1985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证书。
(1)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 岗位与专业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 所报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7、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需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其所持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上述(2)、(3)情况的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2018、2019和2020年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沧县所有在职教师。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幼儿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按划定的四个区定向报名;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和初中各学科全县按一个区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交费后即可等待下一环节的考试通知。
报名期限为2020年7月30日9:00至2020年8月5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6日17:00。交费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7:00。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安排招聘工作,对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要求,具体详见沧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试讲通知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按照所报区内学科,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
确定为试讲人选的考生按沧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和信息确认。
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的人员,可提供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复印件;属于特岗教师的,可提供特岗教师合格证、《协议书》等能证明特岗教师身份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资格复审后出现试讲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试讲
考生按沧县人民政府官网试讲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试讲日期、地点、注意事项等以《试讲通知单》为准。试讲内容为沧县初级中学现行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评委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且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五)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60分及以上)确定入围考核、体检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区内学科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考核人选。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试讲通知单》、身份证,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负责,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核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核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九)培训和选岗
由沧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选岗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幼儿园按报名区域、小学按报名学科分区域或县域、初中学科按县域,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乡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入职后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七、本公告由沧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