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市司法局”县区局长说创新”系列访谈—康保篇)
县区局长说创新系列访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的要求,以创新思路开拓新局面,以务实作风实现新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张家口市司法局新媒体推出“县区局长说创新”系列访谈栏目,对桥东区、崇礼区、沽源县、下花园区、怀来县等多个县区的司法局局长进行专访,交流创新,展示亮点,助推发展。
康保县“升级版” 大调解模式调顺民心
调解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调解员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就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打造新品牌、创出新特色进行有益探索。
调处矛盾 调顺民心 调稳根基
我们把脉“新时代”。随着经济转型、社会变革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矛盾纠纷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调解工作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加强对矛盾纠纷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强对调解工作内在规律的把握,体现中华传统文化“和为贵”理念,对标治本安全观,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中的“减压阀”、“安全闸”作用,让调解调处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根基。
立足“新起点”。调解工作要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县委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的“助推器”,作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维护民利、促进民和、与民沟通的“连心桥”。
树立“新理念”。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法、理、情有机结合,以热心、爱心、耐心、公心公平公正地调处每一件矛盾纠纷,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树立以法为核心的理念,通过释法明理,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条文的“刚性”宣传和解读,帮助他们分析利弊关系,消除他们对“本院认为”的疑惑和“大闹得大利”的误区,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达到定纷止争、握手言和的效果。
构建“新格局”。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律师调解各方资源力量,构建“大调解”格局,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行政和人民法院牵头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打造“三大调解平台”
我们搭建“新平台”。在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我县先后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生态环境纠纷和医疗纠纷行业调解委员会。今年,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行政部门合作,重点打造“三大调解平台”,即:一是开辟律师调解工作室。在法院诉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以律师为中心的第三方主持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律师调解团队和法院诉讼调解团队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诉累、减少对抗、降低成本、缩短诉期。二是组建涉诉人民调解工作室。延伸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触角,在法院建立涉诉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对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建立涉诉调解和司法确认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诉调成功对接。截至目前,两大调解平台已成功调解40余件,达到快速“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三是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这是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行动,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让行政执法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全面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专业化水平。近日,与社区党工委对接,将把三大调解平台延伸到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更加精准助力脱贫攻坚、更加精准服务贫困群众。
大调解格局“升级版”
我们开创“新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基层治理现代化、矛盾化解常态化、调解队伍专业化”的思路,立足新起点,把握创新点,选准着力点,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深入推进调解工作改革创新,全力打造大调解格局康保“升级版”。
实施“队伍优化”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强化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加快建立涉及劳动就业、自然资源、征地拆迁及物业管理等调解组织,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通过专门培训、专家授课、网络学习、专业法律人员帮带等途径,不断提升各类调解员能力素质、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等。
实施“机制创新”工程。系统构建“多元对接、多调化解、多方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和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上下联动、行业联动、部门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加强品牌调解室建设,“律师调解工作室”和“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力争叫响品牌,发挥示范效应,积极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以案为例,开辟调解栏目,宣传展示调解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
实施“智慧调解”工程。积极对接省市调解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调解”信息系统,逐步为人民调解员配备调解终端,帮助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