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讯(通讯员贾春贵 记者史娜)7月14日,市政协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教学院长苏玉博士围绕实施好民法典作专题辅导报告,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集中交流研讨。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郝占敏发表讲话。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方、王桂鹏,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赵景阳,市政协副主席裴晓鹏、孙立军、岳会仁、李彪和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辅导报告。
郝占敏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郝占敏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政协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在开展工作中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郝占敏强调,要立足政协职能定位,严格按照民法典履行职能。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围绕民法典的实施开展视察监督,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在界别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市政协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机关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