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振、刘芳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保定市金属材料公司原经理张振、副经理刘芳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贿、贪污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振、刘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望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振、刘芳身为国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牟利为目的,以单位名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物;依法应当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