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20”行动开展以来,三河市公安局行宫东大街派出所立即贯彻落实指示要求,加大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积极开展亮剑2020行动,再收战果。6月6日为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抓获一名上网逃犯;6月6日查获两个足疗店内的卖淫窝点(全部关停),行政处罚10人,共罚款收缴25300元。
2020年6月1日,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提供的信息称:该局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的嫌疑人彭某(男,46岁,河北省定州人)在行宫东大街派出所辖区内有活动。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5天摸排走访后,将嫌疑人居住地址锁定在某小区某室,经民警多日蹲守,于6月6日15时30分许将嫌疑人在房间内抓获。
经审理,犯罪嫌疑人彭某(男,46岁,河北省定州人)如实供述了自2018年11月份以来,介绍刘某以缴纳费用投资“国家扶之马铃薯”、“赚多多”等国家项目、解冻资产等理由骗其约4000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移交给河南省光山县警方。
6月6日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在燕郊开发区某小区底商某足疗店内有卖淫嫖娼行为,当日11时许在足疗店内将正在实施卖淫嫖娼的王某(女,39岁,吉林省德惠市人)王某和(男,68岁,天津市人)当场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王某和王某和对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王某、王某和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6月6日22时30分许,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燕郊开发区某小区底商某足疗店内有卖淫行为。民警立即前往检查,当场将涉嫌卖淫嫖娼的王某双(女,41岁,黑龙江阿城市人)、杨某华(女,35岁,陕西省汉中市人)、荆某利(男,38岁,山西省闻喜县人)、王某鹏(男,36岁,河北省玉田县人)、于某婷(女,32岁,黑龙江海伦市人)、王某云(女,46岁,黑龙江阿城市人)、许某微(女,37岁,黑龙江巴彦县人)、李某枝(女,34岁,吉林省柳河县人)等8人抓获。
经询问,该8名嫌疑人对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8名嫌疑人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