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饶阳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涉嫌盗窃天然气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名。

天然气疑被盗 燃气表露马脚
2020年5月下旬,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发现,该县某村几名农户家中燃气使用情况与实际不符,怀疑有人偷盗天然气,遂委派公司员工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确实发现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3户存在偷盗天然气嫌疑,于5月29日到饶阳县局报警。
民警实地调查发现,刘某宝等3户家中的燃气表都有人为破坏的痕迹,但这一点是否意味着他们盗窃了天然气?作为天然气行业的“门外汉”,民警对这些设备和仪器自然是不太懂的。
民警上门请教 找到攻坚重点
办案民警立即到燃气公司向专业技术人员请教。正是这次请教,让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原来,每个燃气用户家都有一个燃气表,用以监测和记录用户燃气使用情况,这表与电表、水表的功能差不多,每个燃气表内部有“机械计数”和“电子计数”两种计数方式,两种计数方式虽不能更改,但“电子计数”被破坏后每天传送至公司后台数据库的数据就变成了“零”,据此公司便不会向用户收取费用,但只要实地查看,燃气表的“机械计数”仍然是持续监测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的。刘某宝等3户正是通过破坏燃气表的“电子计数”端来实现偷盗天然气的。然而,这一技术层面的知识,普通老百姓是不知道的,而更改更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做到。
技术员的这句话让民警重新调整思路,从该村“煤改气”工程开始查起。
挖出监守自盗的“蛀虫”
这一查,该燃气公司员工的李某、宋某二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李某(男,29岁,饶阳县人)、宋某(男,25岁,饶阳县人)是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派到案发村“煤改气”工程的监工和维修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二人与案发村“煤改气”工程时担任本村监工的刘某宝(男,39岁)、刘某举(男,32岁)相熟。
2019年12月底,在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男,42岁,饶阳县人)3人因为“燃气使用过多,费用太高”,找到李某“想办法”。李某就动了歪脑筋,伙同宋某,使用技术手段为3户更改了燃气表。李、宋从刘某宝3人处牟利3000元,但却给公司造成万余元的损失。
“五鼠”难逃法网 民警以“技”服人
5月30日,办案民警先后在饶阳县五公乡某村和饶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将李某等5人抓获归案。
到案之初,5人还心存侥幸,妄图以“普通人不懂他们偷盗天然气的方法”掩盖犯罪事实。但民警展示了自己的“学习成果”后,他们不得不低头认罪。
目前,李某、宋某、刘某宝、刘某举、刘某叶因涉嫌盗窃罪,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