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医改红利,让衡水市患者用上更多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有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市医保局积极跟进落实“三明联盟”(“三明联盟”是跨区域、非行政隶属、开放共享的药品耗材(含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全国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自6月1日起,衡水落实“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并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这也是继国家第一批(“4+7”)、第二批、河北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之后,衡水跟进落实的第四批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涉及复方甘草酸苷、米力农、利奈唑胺、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头孢替安、兰索拉唑等7个药品,11个品规。经统计,衡水“三明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采购量约为137.77万(片/支/袋),与衡水医疗机构在用仿制药采购价格相比,单品种最大降幅90.93%,总体平均降幅76.11%。按全市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协议期内节约资金558.45万元。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参与范围为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衡水各级医保部门积极组织指导各医疗机构完成约定任务量确认、三方协议签订及采购配货工作,积极保障本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实施。
“三明联盟”中选药品已配送至医疗机构
本次“三明联盟”集中采购,打破了部分未过评仿制药价格长期居高不下局面,打通了药品流通区域壁垒,促进药价回归相对合理区间。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带量采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衡水百姓切实感受到幸福感和获得感。(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