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山县公安局常庄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违法人员陈某。
5月29日15时许,常庄派出所民警在常庄乡牌坊南常惠线路口执勤时,发现陈某驾驶的面包车内装有开天雷数箱,无危险物质运许可证。经调查,陈某系盐山县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5月29日,陈某为烟花爆竹销售点运送开天雷时,因其公司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损坏正在维修,陈某便将开天雷装在自己日常驾驶的面包车内运输。陈某的面包车为载客车辆,无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5时许,陈某驾驶车辆行至常庄乡牌坊南常惠线路口时,被常庄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陈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