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
5月29日,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医政药政医管科关于市医调委运行情况、保险公司确定保费原则及2014-2020年医疗责任险保费缴纳和测算情况的说明。随后市医调委陈俊杰主任从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如何理解、遵守、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以及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妥善正确的处置进行了培训。市人保公司王雷副总经理代表保险公司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会主任张梅对我市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并强调:
一、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开展医疗机构保卫人员专业化培训,增强应对治安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和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建设。
二、持续推动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院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医院管理要求和技术操作规范,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反馈和持续改进工作,做好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和知识培训工作,从源头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医患有效沟通,建立起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畅通投诉渠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立即启动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对超出医院解决范畴的,及时引导至医调委进行调解。
三、提高质量效率,不断完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
市医调委调解每一件纠纷都处在医疗单位、患者、保险公司三者经济利益的矛盾交叉点上,医调委的责任是促成三方利益的实现和统一,没有医调委自身的利益。各医疗机构要尊重和理解调解人员的辛勤工作,与调解员真诚沟通,平等协商,及时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年度保费缴纳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与保险公司做好保费缴纳对接工作,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保费缴纳和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保险公司应继续按照保本的原则和零利润的承诺,及时依据医调委出具的调解结论完成赔付工作。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将在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后推进实施。
广阳区卫生健康局、安次区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市城区参保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