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一”特辑】这份交通出行提醒 请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
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祝小盆友们节日快乐哦!
疫散花开,少年归来。保定各个中小学即将陆续开学,大家又要一同开启美好的校园时光!
保定交警蜀黍提醒
随着大家全面复学,我们的交通也越来越繁忙了,交通压力也更大了,市民朋友请尽量提前、错峰出行,同校学生合乘出行。交警部门将增加现场执勤警力疏导,加大对校园周边路段的违停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规范停车,即停即走,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无需接送学生的市民请尽量避免高峰时段行经学校周边道路,从而减少道路压力。步行与乘坐公共交通的家长与学生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家长们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对交警蜀黍来说
“安全”是我们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儿童交通安全问题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更牵挂着每一位父母的心
据统计
0-6岁学龄前阶段、13-15岁初中阶段为儿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且不少事故发生在家长骑车载着孩子外出、带孩子步行,孩子独自外出之时。
对此
蜀黍特别提醒学校周边交通问题不容忽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值得你我关注
在“6·1”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保定公安交警蜀黍梳理了家长带孩子外出,孩子独自出行时常见的不文明、违法交通行为,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做出提醒,提请家长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家长看过来
接送孩子莫添堵
接送车辆在校门口违停等待,易引发拥堵。每天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都会聚集着大量家长和接送车辆,容易发生拥堵。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应尽量减少在校门口聚集;自驾的家长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允许的地方即停即下即走,切勿制造堵点。
莫把孩子独留车内
尤其在夏季,车内空间密闭,温度快速升高,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易出现窒息危险。大人应避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如此也可防止孩子随意开启车内开关,诱发危险。
此外,搭乘校车的孩子应听从跟车老师的指挥,不要在车内躲藏;校车司机要做好清点工作,莫将孩子遗漏。
安全座椅要使用
幼儿园、小学生年纪小,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且应坐在后排。相关实验证明,车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幼儿来说冲击力将达到10倍以上。成人的臂力难以抱住孩子,若抱住了,成人也会因惯性向前俯冲,对怀中的孩子造成伤害。
莫让孩子坐副座
儿童乘车时,不少家长喜欢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方便照看。但车辆若急刹或急转弯,副座上的儿童很容易被甩出,加上孩子身材矮小,安全气囊也极易打在孩子脸上,出现致命危险。
正确使用安全带
车内原装安全带是给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儿童的体形。如果系得太紧,可能会勒伤孩子,如果系得太松,起不到有效的防护作用。根据规定,12岁以下儿童乘车,家长应在后排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上儿童可坐在后排使用安全带。
车内少放装饰物
不少家长会在车内摆放装饰物,一旦发生车辆事故,装饰物随意乱飞,很可能变成“凶器”,而脆弱的孩子往往首先被这些装饰物所伤。建议家长尽量避免在车内摆放装饰物,尤其是坚硬、有锐角的饰品。
孩子看过来
汽车周围不逗留
车辆存在盲区,如车尾,幼儿园、小学生个子小,蹲在车尾,即使车辆装有障碍物报警提醒,也可能因感应不到而发生事故;再如车辆右后视镜下侧,驾驶人一般难以查看清楚,一旦有孩子躲在此处玩耍,极易被压伤。
马路不是游乐场
不少孩子会把马路、停车场、小区内车道当做游乐场,随意冲跑、追逐车辆、玩滑板、踢球等。孩子身材矮小,若蹲坐在这些区域玩耍或随意冲跑,周边车辆驾驶人很难及时发现其动态,从而发生危险。
走路不要玩手机
很多学生都配有手机,不少孩子会边走路边使用手机,极易与其他行人、车辆发生碰撞。同样也不要戴着耳机听音乐,避免在面临险境时,听不到车辆鸣笛等提醒而发生事故。
年龄未到不骑车
根据规定,年满12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但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小学生年龄普遍不到12岁,严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6岁以下,可骑自行车,严禁骑电动自行车。
乘车不嬉闹追逐
部分学生会在公交车上嬉闹、冲撞,十分危险,尤其车辆急刹时,孩子可能来不及抓住扶手而摔倒。建议孩子进入公交车厢后,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车门口,以免开关门时被夹;车辆行驶时,应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
上下公交车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在上下客车门口推搡,下车后不走人行横道,突然从车头、车尾处横穿过街等,孩子们都应自觉摒弃。
结伴出行更安全
孩子自己上下学,最好能邀上三五好友一同出行。不过,切勿并排行走在机动车道,或在路上打闹,应走在人行道上,避免后方来车刹车不及撞上学生。
反光装备用起来
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切勿与机动车抢行。孩子出行应善用反光装备,如夜间、下雨、多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穿上有反光效果或颜色鲜艳的衣服外出;骑行的孩子可在车上粘贴反光条,让周围车辆、行人及时知晓孩子的动态,遇险情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警钟长鸣
妈妈闯红灯,孩子被卷入车轮下
2019年12月7日12月7日下午15时28分许,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着两名幼童沿望都县南关地道桥由北向南行驶至北陈庄丁字路口,此时南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而该女子见到红灯并未停车,而是闯红灯通行,而这期间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被撞飞,电动车上一名幼童被卷入车底。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及两名电动车乘车孩童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行驶中孩子身体探出车窗外,这家长的心该有多大!(点击红色小标题查看)
2019年7月19日晚上19点10分左右,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的民警们,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准备返回的路上,看到这样一幕:一辆行驶中的黑色车辆内,站着两名孩童,这两名孩童都将小半个身子伸出了天窗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严格的说,车内这两名孩童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遇到类似情况,警方会进行警告或罚款。
家长粗心忘接孩子,男孩独自逆行走在路中央!
2019年11月28日晚上19时12分左右,保定公安交警顺平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顺平县东外环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孩由南向北逆向行走在马路中间,十分危险,见状民警急忙上前询问,并将小男孩带到安全地带。根据男孩提供的信息,交警估算,孩子所在学校距离其住址约5公里,而此时,这名男孩已经走了3公里左右,花费了近两个小时。见到交警时,男孩已经体力透支。
当时天色已黑,考虑到孩子的安全,执勤交警电话联系了孩子的父母,并在小男孩的指引下将其安全送到家中。
“ 孩子终究要走出家门,成为马路上的交通参与者。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免受伤害,我们的家长要切实绷紧“安全”弦,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从小树立规则意识,知危险、会避险。”
祝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平安健康、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