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家住盐山县的张某(男,47岁)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家中被孟村警方一举抓获。
2019年12月山东省某牧业公司业务代表王某报警称:数周前,王某经下属刘某(女)介绍,与孟村县新县镇某养鸡场洽谈成鸡收购业务,在一次收购的过程中,王某被张某威胁并敲诈勒索20000元人民币。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是此养鸡场的供应商,为其提供鸡苗并在刘某处购买过养鸡所需的饲料、药水等,自称与刘某存有经济纠纷。在得知王某是刘某的老板时,便多次阻拦王某的收购业务,并以刘某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胁迫王某替刘某赔偿20000元。随后我局民警多次对张某进行传唤,张某始终躲避在外。2020年5月下旬,民警获悉张某在家中的信息后,立即出动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