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细品习近平总书记的“三观”要求,体悟“三观”的精神内涵,以实际行动、务实作风践行“三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还权于民。权力,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被赋予的一种影响力、控制力和支配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一个个落马的腐败官员无不是力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就要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信条,把权力当作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把权力当作服务,权力越大服务面越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压力感。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更好地为民用好权、服好务、谋好利,把“权力”发挥到“淋漓尽致”,不负人民不负党。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造福于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政绩观反映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立场、政治站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的政绩要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的检验,而不是为一己之功、一时之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政贵有恒”。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应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干事创业、为民造福。
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执政为民。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初心,完成使命,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都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树牢人民立场;就要树立“把工作当职业,把职业当事业”思想,追求工作质量标准,发扬工匠精神、用好绣花功夫,做到精益求精、好上加好;就要树立群众至上、事业至上意识,不图虚名、不计得失,发扬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脚踏实地、真心实意干事创业;就要真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