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庭长赵一,通过互联网调解方式,调解一起因当事人瘫痪不能到庭案件,受到当事人及群众高度赞扬。
原告王某某、蔡某某系母子关系,现原告蔡某某因患病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其父蔡某力在生前借款给邻居宋某某74000元。因蔡某力的突然去世,随后儿子蔡某某患重病致瘫,使其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法官助理刘志慧帮助原告王某某下载庭审软件,手把手交她使用软件
法官助理刘志慧帮助被告宋某某下载庭审软件,手把手交她使用软件
庭审结束后,法官赵一将调解书送到医院蔡某某的病房,并告知蔡某某儿子如果被告不按期给付借款,可申请执行
蔡某某因患病各大医院治疗和后续需用钱治疗,无奈王某某、蔡某某将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
承办法官赵一庭长考虑到该案原告仅有借条,且蔡某力已经去世,74000元为较大数额借款,告知原告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可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之后,赵一法官及法官助理刘志慧又多次与被告宋某某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讲明现二原告的困境及诉讼已经成为现代解决方式的一种途径,被告终于同意调解化解纠纷。
考虑到原告蔡某某的身体瘫痪的状况,赵一法官在被告同意的前提下,决定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前法官助理刘志慧为原被告安装了庭审软件,指导其使用软件参加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官赵一及干警为被告宋某某送达调解书,敦促并鼓励其要按期给付原告借款
赵一庭长通过互联网为原、被告主持调解
5月21日9时网上准时开始调解,被告认可其在蔡某力生前多次向其借款,合计拖欠蔡某力74000元的事实。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原告同意分两次给付,双方当事人网上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兴隆法院院长谢孟水说,互联网庭审为更多路途遥远、身体不便出庭的当事人搭建起方便快捷的解纷平台,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用现代科技构架起现代审判的桥梁。我们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打通法院与当事人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