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货车轮胎自燃,高速交警火速救援)
5月22日, 高速交警阜平大队辖区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货车轮胎自燃事故,阜平大队民警快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不仅确保了人员安全,同时也将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得到了当事人和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日凌晨2点30分许,阜平大队民警沿沧榆高速保定方向巡逻至110KM处时 ,发现在沧榆至西阜互通处,一辆辽C牌重型半挂货车冒出滚滚浓烟。见此情形,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安排辅警做好后方预警,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经勘察后发现该车中间车轮处起火发生自燃,车上拉的全是煤面,而且大火随时有可能引燃整个货车,形势相当危急。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民警在第一时间通知消防、路政、养护等部门,组织货车驾驶员进行灭火自救。十几分钟后消防等部门相继赶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经过二十多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基本控制。随后,民警和消防人员对车辆周围进行了仔细检查,逐一扑灭残余火点,又对车辆进行了降温等处理,确保火灾无复燃可能。
看到大火被成功扑灭,该车驾驶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据驾驶人讲,他这辆挂车当天从海城市装货出发,行驶至此处时,他突然听到“呯”的一声响,急忙下车查看,发现挂车中间轮胎起火,于是紧急将车停在路口导流线上。起先他也用车载灭火器对起火轮胎进行灭火,但当时火势太大根本控制不住。民警分析此次车辆着火,可能是刹车使用频繁,车辆轮毂发热导致爆胎引起大火。由于救援及时,除挂车中间6个轮胎和部分货物烧毁外,再无其他重大损失。
此次灭火救援战斗,阜平大队民警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及时扑灭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拥堵,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大量财产,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和好评,深刻诠释了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愧为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司乘人员,预防夏季行车轮胎起火,日常维护保养至关重要。司机应坚持每天做好出车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刹车自动系统是否完好,轮胎是否磨损老化。夏季行车,一定要确保车辆水箱里储水充足,保证刹车用水不缺,刹车时可随时对轮胎进行冷却,防止轮胎在高温下运转。此外,要使用合格的轮胎,保证轮胎气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