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杞县纪委监委开展庭审教育,用身边发生的案件警示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尤其是案发单位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时光无法倒流,已经发生的案子也已无法改变,但用好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子,帮助干部汲取教训、远离职务犯罪,还是很有意义的。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将熟悉人的案件转化为教育资源,警示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效果,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以严明纪律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让大家深刻体会到党纪国法的严肃、严格、严厉,进而防止干部破纪违法走上“不归路”。要持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力促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真正触及灵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案件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党纪国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把好自己的人生航程,做到廉政勤政、一心为民,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群众,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群众谋利益。(符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