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衡水市深州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长江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拖拉机“晃晃悠悠”的在路上行驶着,车斗内挤满了人。有的甚至就坐在车斗一边,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驾驶人名叫胡某,未取得农机驾驶证,为图一时方便,驾驶拖拉机拉载着12名务工人员,想去某工地干活儿,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样违法载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对胡某和12名务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胡某无证驾驶、所驾驶的车辆未悬挂号牌、驾驶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50元的处罚。
先来看一组动图:
一旦发生事故,坐在俗称的“铁包肉”的车辆里尚且如此,难以想象,那么多人坐在拖拉机后面,如果发生事故,将会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今年4月15日,吉林省乾安县境内503国道286公里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奥迪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夏利轿车及小型货车三车相撞,致小型货车起火。
被撞的小型货车的车斗外面用防雨布遮盖着,里面违法搭载着15个前往40公里外的地方种植洋葱的农民。该事故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死伤惨烈令人心痛。
交警提醒:农用车、货车等车辆不得载人。首先,农用车、货车的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都是为运输农产品、货物设计的,缺少对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载客的条件;其次,农用车、货车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货运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得载人。最后也提醒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贪图方便,拿农用车、货车当客车用。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安全文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