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盐山城区部分道路(银河大街、平津大街)车辆通行压力,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拓实行新举措,设置借道右转道,右转车辆可以进入非机动车道,增加通行力度。
银河大街与靖远西路交叉口(西关红绿灯)由北向南方向
银河大街与靖远西路交叉口(西关红绿灯)由南向北方向
什么是“借道右转”?
借道右转则是借助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最右侧的开口处,施划引导线、安装提示牌,右转车辆直接进入非机动车道借道。
5月7日,在平津大街、银河大街涉及借道右转路段的地面标线、路面引导牌、交通提示牌已经整改到位,地面标线已更改为一个直行加右转。试行右转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的新通行方式,以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平津北大街与靖远东路交叉路口(东牌坊红绿灯)由北向南方向
平津北大街与靖远东路交叉路口(东牌坊红绿灯)由南向北方向
盐山县交警大队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调研分析,综合研判,科学调配地面标线指示后,开始试行新的路口通行方式。
平津南大街与徐福东路交叉路口(菜市场红绿灯)由西向东方向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按照标志标线的导向车道行驶,“各行其道”是最安全的驾驶方式。但在交通日益繁忙的今天,为了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应当让冲突点最少的右转弯尽量减少在路口的停留时间驶离路口。这时,依据“借道通行”的规定是允许右转弯的机动车选择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机动车就可以随意在路口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更不能在非机动车道内直行,而且想要借道右转的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要根据路口的实际情况“见机行事”。
平津南大街与徐福东路交叉路口(菜市场红绿灯)由南向北方向
还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机动车在“借道行驶”时,遇到前方有正在等候红绿灯的非机动车而无法借道右转时,请一定要耐心等候,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实施右转。盐山交警绝不允许明明是“借道行驶”,还狂按喇叭试图驱散前方等候的非机动车这种恶劣行为的发生。
疑问解答
问: 如果机动车“借道行驶”过程中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确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本车道内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借道通行时,应主动给非机动车让行和注意非机动车的安全。如果机动车借道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盐山交警提醒您:在确实需要“借”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千万要记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确保您的车辆处在可以借道的时候再借道,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影响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或是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处罚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