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公告)
张家口市森林公安局崇礼分局公告
依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在崇礼区域内严禁以下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者依法从严查处:
一、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电焊气焊等野外用火。
二、野外吸烟、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烤野炊、玩火自娱等野外用火。
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四、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外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