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三个规定”各项内容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武邑法院多举措并举,将开展警示教育、落实规定要求和执法办案、法院建设紧密结合。
一、开展专项教育。武邑法院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讨论的相结合方式,将“三个规定”内容纳入年度院党组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清单,通过内网学习园地、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软件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干警宣传多种多样的学习内容,引导干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规定具体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办案过程中去。
二、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武邑法院根据“三个规定”中的具体要求,建立起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专项台账,要求各员额法官务必全面、如实、详细地记录有关内容,要求员额法官、主管院领导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主动接受监督。武邑法院始终坚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各界群众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有关工作情况的监督,倒逼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