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纪委监委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五一”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县纪委监委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即:
十个严禁
1
严禁妄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编造、散布和传播政治谣言;
2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3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4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5
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6
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7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
8
严禁借节日之机,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聚集性吃喝、出入“私人会所”等;
9
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
10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自4月26日起,县纪委监委将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全天候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快查快处、严肃惩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如果您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滥发津补贴和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
0317-8899168(白天)
0317-8851948(夜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
南皮县纪委监委期待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