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征兵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坚持依法征兵、质量征兵、廉洁征兵,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年度征集任务;广大适龄青年依法履行兵役义务,踊跃报名参军,大学生征集比例再创新高,兵员质量稳步提升。但全省仍有个别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经疏导教育无效,被部队依纪除名退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市县两级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2019年全省16名拒服兵役违法人员实施军地联合惩处。
其中,沧州2名男子被联合征处,详情如下:
张家源,男,南皮县大浪淀乡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战略支援部队某部。该青年入伍后,多次提出离队申请,经反复教育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南皮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家源以下处理: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取消张家源义务兵优待,按照南皮县2018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33120元,收回应征入伍各类费用621.86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张家源户籍电子档案中备注“拒服兵役”信息,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为其办理银行贷款;将张家源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王中海,男,沧县杜生镇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空军某部。该青年入伍后,难以适应部队管理,经反复教育引导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沧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中海以下处理: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取消王中海义务兵优待,按照沧县2018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38160元,收回应征入伍各类费用535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王中海户籍电子档案中备注“拒服兵役”信息,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为其办理银行贷款;将王中海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