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脱贫攻坚】桥东区“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开始啦)
近日,全国“两癌”救助申报系统开放,区妇联将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两癌”妇女积极申请,请各乡镇、村妇联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认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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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为全国广大农村妇女患有乳腺癌、宫颈癌的“贫困两癌母亲”设立的专项救助基金项目,旨在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健康,申请成功将获得1万元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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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农村贫困妇女,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无年龄限制)
贫困程度: 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价格每人每年4000元)。
以建档立卡贫困妇女(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确认)为重点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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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1)提供患病妇女身份证复印件(写上电话号码)、病历诊断证明(体现患病种类和患病程度)复印件、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原件)交给村妇联主席。
(2)乡镇妇联汇总各村申报材料,填好“两癌”救助登记表,及时把申报材料和救助登记表一并上报至区妇联。
(3)区妇联集中审核申请对象资料,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填报到全国妇联“两癌”救助系统中。
(4)限于申报系统开放时限要求,请于5月15日之前完成上报。
温馨提示(1)往年已经填报过的对象不需重新填报;(2)已经获得救助的对象不允许再填报;(3)乳腺癌和宫颈癌之外的其他疾病不在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