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河市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诉前化解5起行政争议)
三河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三河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第一季度,该院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件,其中化解行政诉讼案件4件,化解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件。
府院搭台,合力解决产权纠纷。三河市法院坚持“府院联动、密切联系、通力配合”原则,认真有效开展诉前劝导,运用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实现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在三起不动产权证书案件中,三河市法院积极同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研究探讨解决方法,建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化解工作。经反复沟通协调,三起案件均达成和解,当事人撤回起诉。
释法明理,妥处强制拆除纠纷。三河市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这一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司法指导,确保调解权威高效。当事人张某因违建拆除一案,主动来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寻求司法援助。该院结合案件详细情况,厘清争议焦点,向张某讲清拆迁法律法规,分析案件败诉风险,通过释法明理做通了张某工作,使张某主动撤回起诉,避免诉讼纠纷。
信息互通,凝聚守法护法共识。该院建立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工作有效持续开展。在三河市运输管理站与王某的非诉执行罚款一案中,三河市法院与运管站召开联席会,详细掌握案情,经确认执法行为有效后,主动找到当事人王某进行政策解读,最终使王某自愿上交罚款。
(编辑 勾春然 通讯员 刘伟 贾可玉 王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