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创城 常态创建】看这里!沽源城管交管发出重要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沽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整治占用公共资源、用地及破坏路缘石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占用公共资源、用地,侵占城市人行通道及盲道的违法违规车辆,包含农用车、翻斗车及铲车等大型车辆破坏路缘石,造成人行便道及盲道损坏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二、整治区域
城区所有城市道路、城市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公共区域。
三、整治措施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自行清理,否则将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于侵占城市人行通道及盲道的违法违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人行便道及盲道损坏和破坏路缘石的,需照价赔偿。
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对不配合工作,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格处罚,对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沽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