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伪造证明欲过关 涉嫌违法受处罚 甘字堡公安检查站连续查获三名使用伪造“健康申报证明”进京人员)
2020年4月15日9时20分许,甘字堡公安检查站执勤警员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发现车号为冀GBL3**绿色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韩某永(男,22岁,赤城县东卯镇人)出示的“健康申报证明”有伪造嫌疑,经询问,其承认向民警出示的“健康申报证明”系委托他人伪造。
10时24分许,执勤警员查获车号为冀G5V6**绿色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包某龙(男,52岁,赤城县东卯镇人)持有的“健康申报证明”系委托他人伪造。
13时40分许,执勤警员查获车号为冀G2W2**蓝色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周某海(男,34岁,赤城县东卯镇人)所持有的“健康申报证明”亦系委托他人伪造。
经移交北辛堡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韩某永、包某龙、周某海三人因伪造和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被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