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生活消费品销售(含零售和批发)的市场主体,以及各类生活服务(如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电信互联网、美容美发洗浴、文化娱乐体育、制作保养和修理等)的商场、超市、宾馆、公用企业、汽车销售店及其他各类经营单位。
创建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登记一致;
3、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恶意劳资纠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
4、上年度至申报参评日以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和失信记录,不存在未修复的信用不良状态;
5、坚持诚信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公平竞争,优质服务,遵守经营活动规范,维护经营场护秩序,具备良好的文明经营形象;
7、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违法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8、集体和睦,积极参与和谐社区、文明县城创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欢迎致电:
0317-8565918
另:请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市场监督管理局40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