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原医保政策公布,这些药可报销50%,认准16家医院,快申报)
在阳原县卫健局、医保局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城乡居民“两病”的惠民政策,减轻患者负担。具体政策公布如下:
待遇保障
1、无起付线;2、政策指定范围用药报销50%;3、最高限额:高血压225元/年,糖尿病375元/年;4、同时患有“两病”人员,按病种分别享受相应待遇;5、实行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最长期限3个月。
定点医院
用药范围
申报条件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通过两病鉴定,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的患者。
办理流程
分为“选医院、填表格、做诊断、记标识”四个步骤。
1、选医院:参保居民按照就近、便利原则选取我县一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两病”诊疗和购药的医疗机构。
2、填表格:参保居民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鉴定科室领取表格,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3、做诊断:医疗机构指定的医务人员按照诊断标准开具必要的体检检查单,审核病例资料作出鉴定结论。
4、记标识:医务人员对符合诊断标准者,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内进行标识后,参保居民即可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对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用社保卡直接结算,享受待遇。
鉴定标准
依据《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管理指南》。
温馨提示
1、“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仅限符合条件的患者本人使用;
2、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享受待遇:(1)断保;(2)亡故;(3)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4)病情严重,通过评审符合我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条件并享受待遇者;(5)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用药费用。
3、在选定的医疗机构之外购买“两病”门诊用药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