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城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
全县人民群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更加坚决、彻底地把黑恶势力挖出来、铲除掉,赤城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征集新一轮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重点
1、把持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的黑恶势力;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8、在金融、网贷等领域实施“套路贷”、“校园贷”犯罪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软暴力”讨债犯罪的黑恶势力;
10、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无事生非、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逞强斗狠的黑恶势力。
二、线索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到县公安局,或将涉黑涉恶线索直接投掷各派出所设置的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2、现场举报。直接到公安局或派出所当面举报。
3、电话举报。通过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313-6417914\6417915\6417923)进行举报或直接向赤城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及方式
凡经赤城县公安局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奖励:
1、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内容要客观公正,严禁借机进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