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正是春光无限好的时刻。户外已一片山花烂漫,然而有些花虽美,却美中藏毒——比如罂粟。罂粟花虽美,但却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私种的,一株也不行,有些群众听信“偏方”认为罂粟能治病、止痛,还可以用来煲汤、制茶,仍然偷偷种植罂粟。
日前,临西县公安局根据河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万元。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举报电话:110张警官:13930967707
警方提示,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路遇罂粟或者发现有人种植罂粟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就有奖励,而且公安机关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河北省禁毒条例》经河北省人大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惩,对构成犯罪的,最高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