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水大队关于启用京昆高速(满城段)测速仪公告)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机动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北省公安厅高速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徐水大队在京昆高速石家庄方向(满城段)安装移动测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地点:
京昆高速石家庄方向138公里处(满城段)
二、限速值:
小型汽车120km/h,大型汽车100km/h。
三、通行在上述公路的车辆存在“机动车超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测速设备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测速设备于2020年4月3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