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申请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案件逐年增加,子女抚养费案件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许多离异父母基于各种理由不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使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受到影响。保障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按时足额支付,是解决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生存条件的首要问题。
几年前,李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合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女吴某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吴某每年支付抚养费4500元至孩子18周岁。另案中,婚生女患有先天性右侧髋关节发育性脱位,二人离婚后,由母亲李某抚养期间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花费30000余元,法院判决吴某支付孩子医药费14103元。
由于吴某未按时履行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立案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因被执行人系同一人且涉及民生,领导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处理,案件由周春志法官承办。执行法官认真对案情进行了研判,认为此案涉及家庭亲情关系,夫妻离婚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应该首先本着化解恩怨、消除矛盾的出发点,为双方当事人讲法析理,力促达成和解执行。为此,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书记作为中间人,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法律教育,被执行人吴某主动支付了18603元的抚养费及医疗费,并表示今后每年的抚养费,都会按时足额交付。
南皮法院在当前执行过程中,面对那些离婚后恶意拖欠孩子抚养费的行为,在持续进行家庭、道德、亲情等沟通和调解的同时,利用法律威慑力,对那些拒绝履行法律义务,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决不手软,全力保护孩子的成长权和健康权,为他们快乐的生活和学习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同时,也劝告各位父亲母亲,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而且夫妻离婚本来就给了孩子心灵上巨大的伤痛,假如离婚了,更要多给孩子一些关爱去弥补,不要再为了一点私人利益而加大仇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