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南皮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懈努力,执结一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申请执行人吕某受雇于被执行人张某从事装修工作,工作结束后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支付报酬,无奈之下,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支付劳动报酬2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一状况,办案法官迅速调整执行方案,找到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讲清其中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23000元劳动报酬主动打到法院执行账户,法院也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该笔案款,让劳动者取得了应有的报酬。
“如果没有法院,我的打工钱不知要哪年才领得到,真的是太感谢了!”
“农民挣钱不易,出劳力跟着干活挣的血汗钱,不能就这么没有了,我们法官就应该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办事。”
在南皮法院执行局,类似这样的对话桥段,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都说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虽没有法槌起落的威严,但却在点点滴滴中实践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南皮法院执行局秉持着这一理念,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