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同战“疫”】远程庭审,桥东区检察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支持公诉)
3月19日上午,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一起聚众斗殴案支持公诉。
公诉人面前的大屏幕上,分屏显示着公诉人、法官、辩护人、被告人的画面。
当前正值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根据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证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区检察院院与区法院专门召开远程视频“三方庭审”座谈会推进对接工作,通过与法院三次联调,确保远程庭审系统的正常使用,进行了一次“无接触”远程庭审。在庭审中顺利实现检察官指控、被告人出庭,法官审理异地实时高清音视频链接。公诉人通过远程视频与法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隔空对话”,就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辩论等环节逐一开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在庭审中表示认罪伏法,自愿认罪认罚,主审法官采纳《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此次远程庭审,解决了庭审期间人群聚集等问题,在有效隔绝新冠病毒传播途径的同时紧抓业务,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检察院在积极参加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员坚守岗位,同时转变工作方式,学习与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检察工作不因疫情而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