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即电压等级1千伏以下平段电价由每度电0.5342元降到0.5075元,每度降低2.671分。
同时,支持大工业用户申请电力暂停、减容业务,结算基本电费时按照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经过廊坊供电公司统计测算,这项政策惠及全市直管电力客户21.3万户,预计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约2.04亿元。
(记者 马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