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边疫雾浓,香涛故里“木兰”红。近日,由南皮县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联合打造的“木兰有约”宣讲团应对疫情线上普法,以案释法,隔空录制2020年第一期抗击疫情“知疫防疫,共同战疫”专题宣讲,助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民战疫,屡有以身试法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共克时艰,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疫情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地陆续出现了拒不配合防控、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防疫的正常工作秩序。截至2020年3月3日,全国检察机关共介入、办理涉疫情妨害公务罪966件1262人,从统计数据看,妨害公务罪在涉疫情相关犯罪中高居第二位。
以案释法,防控工作遭挑衅
2020年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仁寿县普宁街道一门市上班时,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廖某、邓某与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杨某、方某等人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安排,在旁边小区外拉警戒带,设置卡点,测量小区进出人员体温,以确保出入人员平安。因王某停放的四轮电瓶车挡住卡点进出口通道,廖某等人向其表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身份后,要求王某配合防疫工作将车挪走。王某先是称电瓶没电,打不着火,在廖某表示愿意帮忙推车后,又说廖某等人不是交警,无权要求其挪车。廖某等人向王某解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王某觉得廖某等人大惊小怪,没有必要搞那么严重,一边用手指着廖某,一边辱骂其“拿着鸡毛当令箭”。廖某要求其配合工作不准骂人后,王某愈发激动,趁廖某不备挥拳击打其脸部,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为避免现场秩序混乱,廖某等人上前制止王某,将其摁住。王某仍用手不停抓挠廖某脸部,在其脸上抓出几道血痕。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王某抓获并立案。
罪刑相应,妨碍公务食恶果
战役打响,分秒必争。在这次战“疫”中,许多年轻党员干部下沉基层、冲锋在前,坚守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前线,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如何定性已然成为社会关切。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两高两部制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并暴力殴打防控人员,严重妨害了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2月11日上午,仁寿县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
大“疫”当前,对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形成大考,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面临着终极考验。普法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进而依法守法,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愈显重要。“木兰有约”将把群众对法律的期待转化为工作动力,再接再厉传播法治声音,提升人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