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产、工地复工、学生复课,切实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衡水市公安局制定“四强化、三主动、二延长、一倡导”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三复”工作开展。
“四强化”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保障。充分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强化举措,落实责任,科学研判运力需求,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守护好医疗救治、防疫物资运输、生活物资运输的“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物资。积极主动对接重点学校、重点企业,做好工人返岗、学生返校“点对点”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二是强化出入境窗口防疫抗疫工作。出入境窗口、通道、场所全面严格执行防疫抗疫规定,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广大出入境人员防疫抗疫知识宣传,为临时缺乏口罩的出入境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物品。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工作。指导复工复产的宾馆、印章刻制等行业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设备良好、网络畅通,数据采集准确、传输及时。指导复工复产的烟花爆竹、易制爆化学品等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事故发生。四是强化重点部位安保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商超农贸市场等周边巡查力度。做好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学前安全保卫检查,指导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加强与校方联系对接,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推动落实各项安防措施。派出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讲授安全法制课,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主动”。一是主动上门办理。为解决中高考考生考试用证问题,复学后公安机关将主动与辖区学校对接,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主动对接已复工复产企业,集中时间为返工流动人口登记信息。二是主动提供出入境便利。对参与医疗救护、药品研发、物资供应、学术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外国人,可根据其工作需要,签发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三是主动提供出入境管理政策调整查询服务。通过“出入境信息一键通”,为广大出入境人员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境内外出入境管理政策调整变化提醒服务,及时告知提醒有关国家和地区临时入境管制措施和我国口岸开放通行情况,方便相关企业和出境人员合理安排行程。
“二延期”。一是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对今年1月1日以来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不中止,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持证人在1个月内补办居住证签注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二是延长部分外国人在华停居留期限。疫情防控期间,在华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科研的外国人,所持签证或停居留许可到期的,在华停居留期限自动顺延2个月,无需办理延期手续,顺延期限内可在华合法停居留或正常出境。
“一倡导”。大力倡导“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减少非必要接触。对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建成衡水市公安局通行证管理系统,实现机动车禁区通行证全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