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入企业指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明珠、沃尔玛、移动公司、苏宁、永通通讯、万达广场京客隆(七大街店)、保龙仓等企业,通过现场指导、座谈等形式,指导企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是送法上门,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服务意识。向企业赠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000余册,指导经营者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照检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把市消保委消费调查情况通报给经营者,引导企业对照检查、加强自律,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畅通维权渠道、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
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鼓励经营者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知识,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化解消费纠纷,引导企业承诺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形成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