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走到了3月的第一个工作周,这也意味着每年的“3·15”已逐渐临近,由于这场突发疫情,使得今年的3·15注定与往年有所不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强调要凝聚社会力量共建一个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笔者来自农村,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越来越多的山寨产品尤其是山寨食品流向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由于疫情期的原因,消费品的流通受到一定限制,不同程度的加剧了这种现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调节的盲目性逐渐凸显,加上我国相关法律立法的一些弊端,各种山寨产品层出不穷,山寨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由于政府采取严厉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打击,城市中的山寨食品和日化品已经逐渐消失。但是这些产品又积极开辟第二战场,逐步扩展到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正严重威胁着广大农村地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简要阐述目前农村山寨产品尤其是山寨食品和日化品聚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对解决之道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农村山寨产品聚集的现状
实际浏览一遍农村小便利店的商品真是触目惊心。六个核桃转为“大个核桃”,雪碧饮料变为“雲碧饮料”,百事可乐改为“白事可乐”,旺仔牛奶变为“旺子牛奶”,营养快线改为“营养专线”,康师傅方便面改为“康帅傅方便面”等等,各种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五花八门,以假乱真。让人叹为观止的伪装术,雷人山寨货背后隐藏巨大的危机,农村渐成为消“废”市场。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体现
在2019年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说明了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倾销行为、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限购行为、市场封锁行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投标串通行为等。具体到本文所讨论的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主要为市场混淆行为。所谓的混淆行为就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就像把设计和包装不变的情况下把康师傅方便面商标换成“康帅傅”方便面,把奥利奥饼干换成“粤利粤”饼干。
生产和销售山寨产品作为一种市场混淆行为的具体表现:首先,山寨产品的模仿性。山寨产品与知名品牌商品具有相当高的相似性,能够轻松扰乱农村消费者的判断。就像把伊利牛奶改为“尹利牛奶”,把雕牌洗衣粉改为“周住牌洗衣粉”,它们只是对知名商标的细微改动,但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其次,山寨产品的低廉性。生产山寨产品对产品质量的把关不严格,技术要求不高,成本较正规产品低很多,导致充斥在农村的山寨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最后,山寨产品的违法性。生产和销售山寨产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经营者是否在主观上有生产销售山寨产品的故意成为认定这些产品山寨、伪造、冒牌的必要条件。
2、《产品质量法》中的体现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经营者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从我们所列举的事件可以看出,充斥农村的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通常没有准确的生产日期、或没有自己独立的生产产品、企业的名称,或没有质量合格认证书,这种山寨产品可以肯定没有质量保证。再加上这些生产商多为小作坊、小企业,它们受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生产出来的产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山寨食品和日化品的产品质量问题关系到农村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农村消费者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关注度不是很高,经营者往往利用这点,唯利是图,欺骗危害善良弱势的农村消费者,对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的稳定有很大的破坏性。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体现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情况。”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为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的经营者为了获得非法利润,采用混淆行为欺骗农村消费者,使得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农村地区小地方小,商店很难和厂家直接对接,只能从二道贩子和批发商手里进货,再加上在这些产品包装上不标明产地、生产者等必需的信息,更不知产地生产厂家,导致农村消费者维权出现许多问题。
4、《商标法》中的体现
2019年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摩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摩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怎样鉴定山寨品牌是冒名牌,傍名牌,模仿名牌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法律中并没有详细的解释。再加上部分公务人员收受贿赂等不法行为,这就给部分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从而一些山寨品牌得以通过合法程序成功注册。比如“治治瓜子”、“脉劫饮料”是经过注册合法商标产品。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名叫“哈旺食品有限公司”他就注册了很多似是而非的山寨牌子。例如,旺仔牛奶注册成“哈仔牛奶”,银鹭花生牛奶注册成“哈旺花生牛奶”,和其正凉茶注册成“和气正凉茶”,红牛饮料注册成“动牛饮料”等等,这些都经过正规注册,可以进行投资生产。
二、山寨产品在农村聚集的原因
目前在政府的严厉打击下,中国三线以上城市中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已基本消失,但是在广大农村中却越来越多,现状令人堪忧,严重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监管者原因
首先是监管困难。农村地区多为监管盲区,查处取证困难。工商管理人员人数本来就少,农村经营的小卖部机动灵活说关就关,执法下去很难。其次是部分工商管理人员的放水养鱼政策。部分工商管理人员执法一次处罚一次,但不彻底查处,放水养鱼,目的不是为了惩办不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是为了获得罚款从中牟利。羊毛出在羊身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还是广大的农村消费者。最后是处罚的困难。有的山寨产品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产品质量法》之规定,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处罚山寨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但是由于商标注册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山寨产品往往是合法注册的,再加上当地政府为了收缴利税而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这些质量不合格的山寨产品流向农村市场,损害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农村消费者的原因
农村消费者是造成山寨产品在农村泛滥的重要原因。首先,文化水平较低。农村消费者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尤其是一些老人儿童本身受的教育就不够,他们对商品的辨识能力不是很强,往往这个山寨产品更加能够蒙骗他们。其次,消费水平较低。虽然经过改革开发四十年发展,我国经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村地区生活水平仍然较低,农村消费者会为了贪图便宜追求名牌效应而购买山寨产品。最后,维权意识差。农村消费者购买山寨产品受到伤害后没有维权意识,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到哪维护,同时维权的时间成本高也加剧了这一现象。
3、经营者的原因
一方面经营者唯利是图。由于卖山寨产品利润丰厚,部分不良经营者就有意识的把山寨产品卖到农村来获得不法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经营者很难和厂家直接对接,经营者只能从二道贩子或批发商手里进货,批发商见山寨产品收益高昂,就多批发这些商品。经营者跟批发商之间唯利是图相互勾结是造成山寨产品遍地都是的主要原因。
三、解救农村山寨产品重灾区的思考
1、政府角度。
山寨产品在农村的偏多,正严重威胁着农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政府监管部门需要采取相关措施遏制这种现象。首先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山寨产品尤其是山寨食品和日化品对身体产生的危害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显现,等发现问题后,往往很难找到直接责任人。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走在前面,严格监管,积极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其次应该严格市场准入和市场诚信机制,责令生产、销售山寨产品的经营者永远不能进入该行业,杜绝其再次违法的可能性。最后应该采取一些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让一些厂家到农村偏远地区直接销售产品,或者组织农村的经营者定期像赶集似的到正规厂家上货,实现“商贸一公里”,让健康正规的商品进到农村市场里来。
2、农村消费者角度
农村的山寨产品与农村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密切相关。首先作为消费者,应该提高辨识山寨产品的能力,能够认清什么是正牌商品,什么是山寨产品,坚决不买假冒伪劣产品。其次如果买到山寨产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隐忍不报,使不法商贩继续危害其他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虽然作为农村的消费者经济有限,但是身体健康始终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贪图山寨产品价格便宜而不顾及身体的健康。老人和孩子作为农村消费者的主力,这些山寨产品更容易侵害他们的健康,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3、经营者角度
生产者是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的主要传播者,作为企业,首先应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良好的知识创新环境。毕竟模仿别人的品牌始终不是长远之计,要有品牌意识,创立发展自我品牌。其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经营者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会提升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将会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在社会中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力的提升。
四、结语
什么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的发展已经是站在牺牲农村发展之上,已经对农民进行了过多的掠夺。现在农村地区生活的老百姓往往都是弱势群体,随着青壮年外出打工的增加,有时候在农村生活的只是老人和孩子。这些弱势群体本来在社会上就遭遇着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如果再任由这些山寨食品和山寨日化品侵蚀他们的身体健康,这岂不是在原先不公平的基础之上雪上加霜了吗?笔者来自农村深知这些山寨产品的危害,我们践行十九大精神,建设和谐社会,要照顾好弱势群体,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这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我们的政府和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文:边少挺,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