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 3月9日上午,邢台开发区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三方庭审系统高效审理了三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一案、被告人管某犯盗窃罪一案和被告人王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三场庭审均未受到空间距离影响,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达流畅,最后主审法官对三起案件的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外调试“紧”。为保证“三方庭审”顺利进行,邢台开发区法院主动作为,信息技术部门积极与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对接、争取配合,对三方庭审系统和设备进行不断调试,确保网络畅通、画面清晰、对话清楚,全力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庭前准备“足”。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邢台开发区法院院党组科学决策,一把手亲自部署,主管领导果断落实,主审法官率先垂范、与法官助理充分阅卷了解案情,书记员熟练使用操作系统,为远程庭审顺利进行做足了准备。
庭上程序“畅”。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每起远程庭审案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连贯顺畅,程序规范紧凑,法庭秩序井然,圆满实现了庭审无接触、诉权有保障的“隔空”审案。
庭后效果“好”。法官提前撰写刑事判决书底稿,3起案件全部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全部服判,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在疫情防控期间,邢台开发区法院及时将诉讼活动由线下调整为线上,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切实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