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格把关——廊坊市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按照《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肺炎期间消毒产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二月中旬开始,廊坊市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行动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开展生产,商场、超市、医药公司、药店、批发市场、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严格执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识标签上是否标注有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及标注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是否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附件等。同时对社会捐赠的消毒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复工复产企业消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433家,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责令整改68家,立案3家,罚款11000元。同时,完成2起外地转办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案件的查处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然处于关键时期,消毒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对于阻断间接传播非常重要,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严防死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