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众志成城 共抗疫情|阜城法院:疫情期间巧执行 电话沟通促结案)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阜城法院执行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因案施策,通过电话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2019年6月份双方因宅基地发生矛盾,赵某将李某打伤住院,阜城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李某住院造成的医疗费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阜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被执行人赵某传唤到法院,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
执行干警经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因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互殴被公安机关罚款并行政拘留,对法院执行存在抵触情绪。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经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做思想工作,并告知赵某如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本人以及子女都会有不利的影响。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偿还医疗费用。被执行人通过手机银行将赔偿款转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上后,法院第一时间将案款转账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该案顺利执结。
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阜城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到案件执行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