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做好全县发热人员排查诊疗工作的公告)
张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发热人员排查诊疗工作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并通过周边县区确诊病例的情况来看,发热病人的排查管控是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发热病人的排查诊疗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充分运用医疗排查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开通公开电话,24小时接受发热病人的电话诊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村医严格做好发热病人的排查登记和“两测一报”工作,要将所有发热病人统计数据及时报送县卫健局。
(二)全面启动行政排查网。各乡镇、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负责全县所有自然村、乡镇敬老院、互助幸福院、空心村及其他死角死面发热人员的摸排登记;社区排查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负责辖区内发热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信局、经开区负责全县企业;公安局负责看守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敬老院、光荣院发热人员的摸排登记。要将所有发热人员统计数据及时报送县卫健局。
(三)所有不明发热人员一律到县医院、中医院或仁爱医院诊疗,其他医疗机构无权收治发热病人,一旦发现有私人门诊收治发热病人,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广大市民如发现发热病人或自己发热(体温大于或等于37.3℃),请及时到县医院、中医院或仁爱医院就诊;乡村如发现发热病人,首先在村卫生室设置单间对发热病人进行隔离,然后由乡镇卫生院安排救护车将发热病人送到县医院、中医院或仁爱医院进行诊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
(四)发热病人就诊过程中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两测一报”工作,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同时,居家隔离人员要尽量单人单屋居住,必须与家人分餐,与家人相处时必须配戴口罩;无论何人在何时何地(包括在家),一旦有发热症状、出现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配戴口罩,然后再进行处置。
(五)全县所有药店出售退烧药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将发热病人登记情况报市监局,市监局汇总后报卫健局,如果发现没有进行实名登记的药店,一律吊销营业执照。
(六)严格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凡是举报发热人员的,一经查实奖励300元;凡是举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一经查实奖励3000元。举报电话:5238487(卫健局)
(七)对有病不报、拒不接受就诊安排的发热病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张北县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