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桥东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案件受理工作质效)
案件受理作为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开启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的“阀门”。桥东区检察院案管办始终将案件受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摸索,不断改进,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案件受理工作质效。
把好程序关,严格收案标准
对案件受理严把“程序关”即把好管辖关、卷宗材料关、嫌疑人在案关、流转时效关。我院通过总结梳理案件受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编写了《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清单》。针对每个移送案件按照受理清单逐条细致审查是否归属我院管辖、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移送、主诉讼文书及其他重要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电子卷宗光盘与纸质卷宗内容是否一致、符合移送条件的涉案财物手续是否齐备等,确保办案部门拿到“零差错”材料。同时由专人负责接收侦查部门移送过来的卷宗材料并在案件移送登记簿登记,录入系统后交承办人接收,确保卷宗交接有序、规范、齐全。
协调各方,发挥“桥梁”作用
案管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是侦查机关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桥梁”和“枢纽”。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要释法说理,让侦查机关心服口服,同时也要保持好“窗口”形象。同时针对去年刑事案件数量增长快、侦查机关集中移送与本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侦查机关和检察院承办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合理安排移送和受案时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案件流转的无缝衔接。
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
随着内部机构改革,《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的修改,新类型案件相继出现,这对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案件受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该院结合自身实际和业务工作需要,不定期集体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受理过程中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持续提升办公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推动运用“互联网+服务”等模式,做好案件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