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居民小区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居民小区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里、松劲心态,把握由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的形势,围绕“盯紧人”这个核心,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居民小区疫情排查及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
开展疫情排查“回头看”。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划出最小单元,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各社区(村)、居民小区将1月25日以来,本区域及外来人员建立台账,要求逐户核查,户户见面,人人登记。
2
外地来蔚人员(含域内外出返回人员)应提供健康证明,经体温检测无异常、遵守相关活动规定方可进入住宅区或外出活动,否则应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要求。同时社区(村)、居民小区应对来蔚人员(含域内外出返回人员)建立台账,并对其共同生活人员或密切接触者,每天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域内外出人员应主动申报计划出行时间和目的地,返回后及时向社区(村)、居民小区报告活动轨迹并接受相关检测。
3
继续加强社区(村)、居民小区封闭化管理。各小区要重新核发出入证,证件制作式样、颜色等要突出本小区特点。小区门口值守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盯紧人措施,不漏一人地进行人员出入信息登记比对。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保障体温仪器运行正常。
4
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村)、居民小区群众生活服务活动,特别要落实好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人员的人文关怀措施,进一步做好代购代办等服务工作。
5
鼓励社区(村)、居民小区群众对摸排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6
加强宣传力度,适时更新宣传内容,利用广播电台、“京西第一州蔚县”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显示屏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持续保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状态。
7
物业企业(小区包联单位)要做好小区居民购买药品的管控,凡购买退烧药、感冒药、咳嗽类、消炎类等药品的,要及时登记购药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身体症状等信息,并归口上报。
8
全县各小区推广使用 “云登记”管理系统,主要应用于社区(村)、居民小区及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9
进一步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充分发挥小区业主主人翁精神,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