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3 08:02:32 来源: 盐山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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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有效防止潜在危险,及时排查、排除交叉感染隐患,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8:00时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群众,请尽快到盐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此公告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群众要劝导其到盐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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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强_HB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