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关闭取缔非法洗煤厂和 “散乱污”煤栈企业的通告)
蔚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取缔非法洗煤厂和 “散乱污”煤栈企业的
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范围非法洗煤厂和“散乱污”煤栈企业实施关闭取缔。现通告如下:
一、凡非法的洗煤厂和所有“散乱污”煤栈企业,均在关闭取缔范围。
二、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前,所有违法企业关闭取缔后必须达到场地存煤全部清理,煤炭加工设备、计量设备、供电设备及临时建筑物全部拆除,达到复耕条件。
三、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关闭的企业,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强制关闭取缔,强制关闭取缔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没收场地煤炭。
四、对不按规定自行关闭的企业,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违法占地、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蔚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