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为保障2020年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时间范围:免费时段从2020年1月24日00:00开始,1月30日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联网收费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小客车范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以下简称小客车),以行驶证为准。
二、非 ETC 小客车免费通行方式
为保障现场通行秩序,1月23日18:00前,小客车在入口车道正常领取 CPC 卡通行;18:00至24:00期间,小客车在入口收费站领取纸质通行券,在出口收费站交纳实际通行费。1月24日0:00至6:00,小客车在出口收费站需上交纸质通行券或 CPC 卡,无需交纳通行费,免费通行。1月24日0:00后驶入高速公路的小客车入口无需领取纸质通行券,出口直接免费通行。
1月30日18:00至24:00期间,小客车需在入口收费站领取纸质通行券,在免费时段内驶离高速公路无需交纳通行费,免费通行。1月31日0:00起,入出口收费站开始恢复正常模式,出口收费站对持有纸质通行券的小客车正常收取通行费。
三、ETC 小客车免费通行方式
(一)方案描述
各省中心将1月21日0时至1月23日24时所有小客车的通行交易流水挂起,通过部中心下载1月21日0时至2月3日24时的出口交易流水,比对小客车驶离高速公路的时间,将符合节假日免费政策的通行交易流水的收费金额调整为0元后进行正常清结算处理,对储值卡交易流水处理后要留存相应记录并做好统计,作为发行服务机构为客户回补卡内金额的依据;不符合节假日免费政策的通行交易流水进行正常清分结算处理。
各省中心调整费率计费文件,1月24日0时至1月30日24时一型小客车应计费为0元。对于其它应免未免的小客车通行交易进行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