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接大队二级平台报警,在浴新北大街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疑似套牌车辆。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在某小区内,民警找到了嫌疑车辆,同时找到了该车的驾驶人。
经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询问,驾驶人坚称车是借朋友的,并在民警的要求下出示了该车的行驶证。
通过与行驶证进行比对,车辆号牌与行驶证一致,但车辆代码与行驶证不符。由于驾驶人无法向民警提供该车的原始证件,民警只好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
经了解得知,该驾驶人一直做报废车收购生意的,因最近收了一辆成色较好的报废车,恰巧与朋友的车是同款车型。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偷偷套用了朋友的车牌并伪造了相关证件,便想以此瞒天过海。不料刚开出来就被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驾驶报废车辆进行1000元处罚,同时对其驾驶人套用他人号牌进行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车辆暂扣的处罚。
今日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六条 第4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必考重点
涉牌涉证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套牌者往往因没有使用真实号牌而有恃无恐,认为有违法行为也不会被发现,从而更容易发生交通违法或者肇事逃逸行为,请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守法驾驶才是最稳妥的出行方式。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甚至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河北交警交规小黑板
2020年1月18日